女童被毆遍體鱗傷致死 男子判徒刑17年
2019/3/15 19:19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5日電)彰化田尾鄉1名林姓女童被姨丈楊男用拳頭毆打頭部虐待致死,楊男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彰化地院法官認為楊男動輒以管教為由傷害女童,女童遍體麟傷,判處有期徒刑17年。
林姓女童的母親因未婚生子,將小孩交給女童的阿姨蕭女與姨丈楊男照顧,楊男疑似因不滿女童學習遲緩,多次毆打或用手捏女童的臉部、胸口和腹部,有時還拿衣架對女童施虐,導致女童遍體鱗傷。
去年5月,楊男因女童無法背出電話號碼,加上無業經濟壓力大,竟然用拳頭多次毆打女童的頭部,又推女童去撞房間的衣櫥,導致林姓女童顱內出血昏迷,蕭女雖送女童就醫,但林姓女童仍宣告不治,楊男也遭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王義閩今天指出,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為,被害人年僅5歲,沒有反抗能力,而被告楊男動輒以管教為由傷害女童,從照片可以看出被害人遍體鱗傷,可見生前受折磨。
法院認為,被告坦承犯行,又考量到有輕度智能障礙,楊男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共13罪,各處有期徒刑8個月,再加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下殺人罪,因此判處楊男有期徒刑17年,全案仍可上訴。(編輯:翁翠萍)1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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