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虐童案3被告移審 地院裁定羈押
2019/3/15 10:57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5日電)台南市1月驚傳1歲多女童遭虐致死,4名涉案人被逮,除未成年薛姓生母移送少年法庭處理外,台南地檢署昨天對其他3人求處無期徒刑,全案今天移審,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台南這起虐童致死案,涉案人包括17歲未成年的薛姓生母、生母的26歲薛姓表姐及28歲何姓表姐夫、28歲李姓男友人,案發後被逮捕送辦。
南檢昨天偵結,除薛姓生母被台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外,收押中的3人遭求處無期徒刑,今天移審台南地院,南檢建議台南地院羈押被告3人。
台南地院今天認定被告3人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的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羈押,但未禁止接見通信。至於生母,仍在收容中,將由少年法庭併案審理。(編輯:張芷瑄)1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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