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嬰屍案 律師:仍有可能在星國受審
2019/3/6 12:58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6日專電)台灣檢警偵辦新加坡情侶嬰屍案,新加坡律師指出,台星沒有引渡條約,台灣無法迫使情侶赴台協助調查,不過,屆時如果證據充分,這對情侶還是有可能在新加坡法院受審。
新北市新店警方偵辦廚餘桶嬰屍案,已鎖定新加坡來台情侶,經採檢情侶在飯店浴室的血跡DNA鑑識結果,昨天證實血跡和女嬰DNA相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昨天也會同法醫解剖,結果尚未出爐
新加坡律師陳其玉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台灣與新加坡現階段仍沒有簽署引渡協定,台灣沒有權力要求新加坡將嫌犯遣送到台灣接受司法調查。
他指出,目前相關的檢驗結果尚未出爐,如果屆時台灣檢調單位確認這對情侶犯罪,可把相關調查證據交付新加坡警方接手調查,進行司法互助。
他認為,新加坡警方通常在接獲報案或有人檢舉等情形下,才會啟動犯罪偵查行動。不過,警方如掌握確切證據,也會在極少數情形下主動偵辦。
陳其玉表示,這個案件雖然沒有發生在新加坡,但如果能證明兩人在新加坡即同謀叫唆他人到海外犯罪,「新加坡法院仍可對這兩人定罪」。
台灣檢警雖逐步抽絲剝繭,但因尚未採集到這對情侶的DNA,破案仍缺臨門一腳。
這對新加坡籍情侶是23的王姓男子與24歲的郭姓女子,他們2月19日入境台灣,暫住台北市武昌街二段的飯店。根據警方調查,這對情侶在女嬰屍體被發現當天辦理退房,同一天下午4時36分火速離境。兩人已於2月26日搭機返回新加坡。(編輯:高照芬)1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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