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定禎提告當選無效 徐耀昌:浪費社會資源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日電)苗栗縣長徐耀昌競選連任期間,遭對手徐定禎陣營指控在南庄農會農事小組會議拉票、會後發放紀念品,涉嫌賄選;徐定禎選舉失利後,向苗栗地院對徐耀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南庄鄉農會在農事小組會議中發放紀念品給農會成員,是每年例行性事務,18鄉鎮市皆然,與選舉無關,選戰已經落幕,徐定禎卻無端提告,根本是假議題,不但嚴重傷害全體農民、更毀損農會名譽,他奉勸對方若有餘力,應放在為民服務公共事務上,若只是浪費社會資源,對自己和縣民都沒有助益。
獲民進黨禮讓參選第18屆苗栗縣長失利的前頭份市長徐定禎,選戰期間根據支持者提供的錄音檔及照片,指控南庄鄉農會總幹事陳乾安在107年11月5日南庄農會農事小組長會議中,身穿徐耀昌競選團隊背心替徐耀昌拉票,徐耀昌妻子蔡麗卿當天也出席會議,且會後發送與會農民每人2包白米、2瓶洗潔精,價值超過新台幣500元,涉嫌賄選。
徐定禎競選團隊在事發後2天,以陳乾安擔任徐耀昌南庄競選總部總幹事一職,認為徐耀昌責無旁貸,因此向苗栗地檢署檢舉徐耀昌賄選;徐耀昌陣營也反告徐定禎誹謗。
徐定禎今天表示,舉發徐耀昌涉嫌賄選案尚未開庭,在律師建議下,決定向法院對徐耀昌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徐定禎指出,頭份市斗煥里王姓里長在選舉期間發放普渡白米,遭檢方偵查終結涉嫌賄選起訴,但該案與南庄農會一案類似,「如果徐耀昌無罪,里長亦應無罪」,為此,他也請競選辦公室主任寫陳情函給法務部長,希望司法對賄選認定應標準一致。
苗栗地方法院指出,法院收案後,因原告尚未完成繳費,暫列「補」字號案,待補繳費用後會進行分案,依法須於6個月內審結;此外,這次苗栗五合一選舉後,除地檢署提出14件當選無效之訴,另受理27件由落選的候選人提告當選無效。
苗栗縣長徐耀昌則回應表示,民主的可貴在於,尊重少數、服從多數,依法行政,苗栗縣目前最重要的目標,是朝向既定的「觀光科技大縣」邁進,為全體縣民「拚經濟、顧民生」。(編輯:李錫璋)1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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