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查賄百餘案 村里長選舉涉案最多
2018/11/12 12:20(11/12 15:1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2日電)花蓮檢警調聯手查賄,已查案100多件,以村里長選舉涉案最多,其次為鄉鎮市民代表、縣議員、鄉鎮長。花蓮地檢署強調,選前2週仍將積極查案,呼籲民眾勇於檢舉,營造乾淨選風。
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今天召開記者會,由檢察長黃和村偕同花蓮縣警察局長李西河、法部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主任鮑宏志、東部機動工作站主任施東亮說明檢、警、調查賄成果。
黃和村說,107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接獲他案有163件,涉賄327人,其中53件已發動偵查;偵案29件、53人被約談,候選人或樁腳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5人遭羈押獲准,7人獲交保。目前經傳喚者89人,搜索超過40次。
黃和村說,選民收賄選現金遭查扣新台幣10萬1000元,自動繳回現金5萬7000元;24小時檢舉電話接獲8件,其中6件是具體有效情資。他呼籲參選人不要心存僥倖,檢警調絕對會嚴厲偵辦。
黃和村指出,上一次大選2014年賄選總件數305件,這一次截至目前有163件,未來兩週還有可能陸續增加。目前查獲最高一票1萬元。
對於檢舉賄選獎金,黃和村說,2014年至今發放約500萬元,花蓮地檢署從開始發放檢舉獎金以來,已發放5000萬元;全國大約發出5億元,花蓮約占1/10。(編輯:陳俊碩)1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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