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性侵10少年 李靖二審判刑18年9月
2018/7/11 12:31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新竹男子李靖教唆男子陳天心殺害小六男童,遭判無期徒刑定讞。李靖另涉嫌猥褻、性侵10名少年,高院今天二審判處李靖18年9月徒刑,仍可上訴。
全案緣於民國104年5月12日,新竹一名小六男童被李靖帶回租屋處,李男趁著男童打電腦遊戲時,指示陳天心從男童後方以手臂將其勒斃;李男將男童抱至另一間租屋處,再施放水煙式殺蟲劑並服藥企圖自殺未果。
李靖、陳天心民國106年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李靖另涉嫌自103年至104年5月間,搭訕10名未成年少男,分別於租屋處、電影院、國小廁所、網咖、公園等地,強行撫摸少年下體,甚至性侵其中一名少年得逞。
新竹地方檢察署起訴指控,李靖對10名少年犯下26起猥褻、性侵案。李靖坦承大部分犯行,新竹地方法院一審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應執行20年徒刑。
案經李靖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26案中有一案事證不足,今天改判無罪,其餘25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9月。(編輯:梁君棣)1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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