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祥銓夜店衝突案 北院開庭雙方達成和解
2018/6/7 16:56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7日電)藝人余祥銓去年12月在信義區夜店喝酒,和高姓男子發生肢體衝突;檢方偵辦後依傷害罪起訴余祥銓。台北地院今天開庭,雙方達成和解,余祥銓要在6月13日前登報道歉。
余祥銓去年12月10日凌晨2時左右,到信義區Neo19大樓內的夜店喝酒時,與高姓男子發生衝突;高男報警且要提告,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並將余祥銓帶回警局偵辦後,移送台北地檢署。
北檢在4月9日依傷害罪嫌起訴余祥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余祥銓和高男達成和解,余要在6月13日前,登報刊登道歉啟事。
余祥銓庭後受訪指出,這件事情,兩個人都已經放下,過去就讓它過去;對於社會大眾關注此案、浪費很多社會資源,他非常抱歉,會登報道歉。(編輯:方沛清)1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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