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董座涉收回扣詐財 檢諭令10萬元交保
2018/5/10 16:46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彰化一所私立科技大學柴姓董事長,涉嫌採購時向廠商收取回扣,並在辦理技能檢定時,以不實發票核銷詐得不法所得,案件經彰化地檢指揮廉政署偵辦,檢察官諭知繳回不法所得,並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副組長徐慶全今天受訪表示,廉政署今年1月偵辦彰化縣一所私立科技大學,承辦人員涉嫌在民國100年至106年間,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委託辦理技能檢定時,有假發票詐取補助費用的情事。
辦案人員查出,阮姓女子擔任學校證照輔導組組長,以內容不實發票辦理核銷,詐取不法所得,經以現行犯逮捕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送辦,已繳回不法所得新台幣1000萬元。
辦案人員追查後發現,涉案學校的柴姓董事長(阮女丈夫),102年間辦理採購案件時,向廠商要求收取回扣,另又在105到106年間,受技檢中心委託辦理技能檢定時,以不同廠商所開內容不實發票核銷,詐得不法所得,涉嫌刑法背信、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
彰化地方檢察署2日指揮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到涉案人員住所、辦公室等10處發動搜索,帶回犯罪嫌疑人、證人等共計16人偵辦。
柴男經檢察官複訊後,諭知繳回不法所得500萬元,並以10萬元交保候傳,案件犯罪嫌疑人迄今已繳回不法所得1500萬元,是否有其他涉弊情事,廉政署將擴大追查。(編輯:李錫璋)10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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