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右轉拒檢還撞警察 男子判拘役55日
2017/12/10 11:50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0日電)許姓男子騎機車紅燈右轉遭巡邏員警攔查,許男拒檢逃離現場;警方追10分鐘將人攔下,許男還衝撞員警;台北地院近日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許男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許男今年9月騎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與重陽路一段路口時,因違規闖紅燈右轉,被巡邏的葉姓、李姓員警發現後,員警以警笛、警燈命許男停車受檢。
許男未停車受檢並騎上中興橋往台北市方向行駛,葉姓、李姓員警遂騎警車尾隨其後,持續以警笛、警燈命許男停車;警察花了10分鐘,從新北市追到台北市,總算將人攔下,但許男不配合受檢,還騎車衝撞葉姓員警,導致葉姓員警的右膝及雙手受傷。
好在這時有一名潘姓路人見狀上前幫忙,把許男的機車鑰匙拔下,並與受傷的葉姓員警合力將人壓制,逮捕許姓男子,依法送辦。
法官開庭審理時許男坦承犯行且表達悔意,審酌許無前科、是因為緊張而行事失慮,因此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5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並給予他緩刑2年機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緩刑期間要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定讞。10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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