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 證人黃志芳訊後請回
2017/12/6 18:08(12/6 20:4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6日電)高雄地檢署偵辦慶富獵雷艦涉詐貸案,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訊後,黃志芳於下午近5時請回。他對於媒體的詢問,表示是以證人身分到庭說明事實。
高雄地檢署日前傳訊慶富集團董事長陳慶男和陳偉志父子時,陳偉志供稱曾於去年9月23日和父親去總統府,拜會時任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討論新南向政策赴東南亞投資事宜,會中,順便抱怨銀行對獵雷艦貸款案的撥款條件不佳等,但未獲正面回應。
高雄地檢署下午2時以證人身分傳喚時任新南向辦公室主任的黃志芳,釐清陳慶男父子自爆進總統府的相關事證。
訊後,大批媒體湧向黃志芳提問,黃志芳只表示,今天是以證人身分來說明事實。對於媒體提問,只與陳慶男父子見過面就被傳訊,是否感到「無妄之災」,黃志芳則回應「就像你講的,是無妄之災。」
總統府清查陳慶男父子曾於民國105年9月23日入府,拜會總統府第三局局長李南陽、時任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了解後,已指示政風處就李南陽、黃志芳等人展開調查,並完成相關約談。10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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