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賄桃園官員遭押 白手套抗告被駁
2017/11/22 20:42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2日電)桃園地檢署偵辦楊梅區仁美土地開發弊案,懷疑張姓男子擔任白手套行賄桃園市政府公務員,7日聲押禁見獲准。張男抗告,高院今天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桃檢調查,黃姓、魏姓等多名地主,民國102年間打算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申設產業園區,將仁美里農業用地轉編為工業用地,涉嫌行賄當時桃園縣長吳志揚的鄒姓男隨行秘書現金與車輛,做為疏通相關公務員的謝酬。
103年底,魏姓地主等人見開發案進展延宕,又交付現金給疑似擔任白手套的張姓男子,用以行賄桃園市政府公務員。
桃檢6日發動搜索,認為鄒姓男子等11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交付、收受賄賂等罪嫌,分別諭知具保新台幣5萬元至50萬元,另以張姓男子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7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張姓男子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男犯罪所得非微,又因工作關係多次往返馬來西亞等地,且有親戚於馬來西亞擔任要職,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高院另指出,張姓男子供詞與其他證人不一,有勾串證人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認為張男犯罪嫌疑重大且確有勾串證人及逃亡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及執行,有羈押的必要,駁回抗告。1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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