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人勒贖未遂 男子被逮強盜罪嫌起訴
2017/11/14 14:26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4日電)陳姓男子與張姓男子今年8月共謀綁走綽號「阿哲」與「阿融」2人勒贖,肉票在綁票過程中逃走報案,張男事後認為對不起朋友開槍自盡,警方循線逮捕陳男,將他依強盜等罪嫌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22 歲陳姓男子在外積欠債務約新台幣100萬元,民國106年7月底遭人逼債。陳男透過張姓男子得知綽號「阿哲」與「阿融」的友人近日賣車獲利頗豐,陳男便邀張男綁架「阿哲」與「阿融」勒贖。
106年8月5日晚間7時多,張男打電話給「阿哲」與「阿融」約出借錢,兩人攜帶12萬元現金並開車接張男前往吃宵夜。行經台中市北屯區西光巷時,陳男開車攔阻3人乘坐的轎車,張男拿出槍枝要「阿哲」與「阿融」下車,張男並開槍導致「阿融」右肩遭子彈擦傷。
陳男下車後持武士刀走向3人乘坐的轎車,「阿哲」與「阿融」趁隙往東山路方向狂奔逃跑,並由一路過駕駛將他們載至台中東勢警分局新社分駐所報案。陳男與張男見「阿哲」將現金12萬元放在轎車上,便將現金搶走後逃逸。
張男因自覺對不起朋友,8月6日凌晨與陳男道別後,在和平區東關路一處戶外停車場旁廁所舉槍自盡。警方循線將陳男逮補,他否認與張男共謀強盜與擄人勒贖未遂,也沒有取走12萬元。
檢察官審酌通聯記錄、證人證詞與查獲的槍枝、武士刀等證物,依槍砲彈藥刀械、強盜罪嫌將陳男起訴。10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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