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龍離岸風機開發案 環委決議補件再審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30日電)環保署環評委員今天認為,海龍二號及海龍三號離岸風機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沒有清楚說明生態等衝擊,開發單位沒有誠意,要求補件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下午召開「海龍二號風力離岸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海龍三號風力離岸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等2案專案小組聯席初審會議。
根據開發單位海龍二號/海龍三號風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海龍二號風場(潛力場址19號)位於彰化縣福興鄉及芳苑鄉外海,離台灣本島最近距離約40公里,面積100.5平方公里。
海龍三號風場(潛力場址18號)位於彰化縣福興鄉、芳苑鄉及澎湖縣白沙鄉外海,離台灣和澎湖本島最近距離分別約50、40公里,面積85.2平方公里。
環評委員審查後認為,此案開發單位沒有誠意,生態、地震災害等衝擊都沒有說明清楚,要求開發單位補充風機區位可能涉及的斷層或斷裂帶,以及高潛勢土讓液化特性,提出後續調查規劃、設計階段地震危害度分析及結構設計因應等13項資料後,補件再審。
根據環境影響說明書,兩案的裝置容量都採用套筒式基礎,單機裝置容量介於6~8百萬瓦(MW)。年淨發電量海龍二號預估1年約有2110百萬度;海龍三號預估1年約有1681百萬度。
機組佈設方面,開發單位規劃非平行盛行風間距採5D(5倍葉片直徑),水平盛行風間距採7D(7倍葉片直徑)。海上輸電系統則規劃各風場各設置2座海上變電站,且規劃2條可能的245kV(千伏特)輸出電纜路徑,但未來僅則1路徑,各別鋪設纜線。
施工規劃也以台中港作為施工裝卸運輸工作及避颱停靠港口。預計兩座風場在2023年跟2024年商轉。
生態部分,開發單位表示,開發地點附近未發現中華白海豚,海龍三號風場附近則有發現2群印太瓶鼻海豚,為減輕影響,對策是將選用打樁噪音較小的基座型式、採緩啟動漸進式打樁、施工作業船隻進行船速管制跟執行環境監測計劃。10606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