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西鄉長涉案判刑 雲縣府:依地制法處理
2017/6/23 16:49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3日電)台西鄉長趙瑞和涉及妨害自由、傷害罪嫌,今天經台南高分院判決兩罪合併執行1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他依舊喊冤,雲林縣政府表示,將依照地方制度規定處理。
雲林縣台西鄉長趙瑞和被指控在擔任村長期間,涉嫌因為債務糾紛而夥同債權人、強逼丁姓被害人喝下疑似摻有汽油的高粱酒。
雲林地方法院以妨害自由、傷害罪嫌,判決合併執行2年2月、褫奪公權3年,趙瑞和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天改判。
趙瑞和得知二審判決後,依舊喊冤,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至於趙瑞和的鄉長職務是否受影響,雲林縣政府也做出回應。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指出,依照地方制度法,公務員涉及一般刑案,最輕本刑5年以上、一審判刑才停職,將在接到判決書後依規定處理。
民政處表示,至於褫奪公權在判刑定讞後生效,不受主刑是否緩刑影響,但全案仍可上訴,要看後續,目前尚無停職疑慮。10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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