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清潔隊員詐領千萬加班費 二審判7年
2017/6/13 11:26(6/13 15: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3日電)民國103年台北市政府爆發清潔隊員張慶來長達6年2個月浮報並詐領加班費案;高等法院今天判他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台北市政府環保局還被監察院糾正。當時監察委員指出,北市環保局對於各區清潔隊加班費審核,為便宜行事,以加班請示簿、點名紀錄表等原始憑證的「影本」為之,遂使張慶來得以影印正本再塗改變造進而浮報詐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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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慶來於民國96年2月起至102年4月間每月均有浮報詐領情事,總額達新台幣1946萬7518元。6年間北市環保局沒有任何單位,主動確認「影本」與正本是否相符,導致既有的審核機制形同虛設,監察院因此認定環保局確有違失。
案件進入司法審理階段,一審法院依貪污罪將張慶來重判12年,追繳沒收1946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改判7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10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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