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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妨害名譽遭判拘確定 盧映潔:遺憾

2017/5/11 15:49(5/11 17:1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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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教授盧映潔被控妨害名譽案件,今天遭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判拘役40天確定。盧今天出席分組會議後受訪表示遺憾,她尊重法院判決,坦然面對司法。

全案緣於,盧映潔以臉書代號為LuMa,2013年4月2日在臉書上發言說:LuMa又忍不住要說真話而且是批某人的話:話說敝校教O學院(p.s.不是法學院喔)的某位號稱刑事法專長的老師(p.s.不是受年輕咩擁戴的馬員外喔)。

盧映潔在臉書還說:依學生的說法,該位老師在江國慶案確定無罪後而抓了許榮洲時,曾在通識課中向學生大聲疾呼,說法院應該要把許榮洲立即判死刑,不然正義蕩然無存......(冏,號稱讀刑事法的人像紅衛兵一樣)。

與盧映潔同校任教的教授陳慈幸認為,她並沒有在課堂上講過盧映潔所提的要將許榮洲判死刑等言論,卻被罵紅衛兵,因此怒告盧侵害名譽求償160萬,另提告刑事誹謗罪。

民事部分,最高法院認為盧映潔未經查證即在臉書發表辱人言論,去年判盧映潔賠10萬元,並在網路道歉確定。

刑事部分,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今天認為,盧沒有合理查證,即發言辱人,顯不可取,維持一審判決,判她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盧映潔今天受訪表示,她跟陳慈幸的妨害名譽案件,已纏訟4年,對於鏡周刊今天報導,指她為本案去偷錄音及要求另名教授出來做偽證等語,她強調這是不對報導,這只是訴訟策略。

盧映潔指出,陳慈幸的助理在訴訟期間,去跟證人商討對策的情形,明顯是干擾、污染證人,時逢司改國是會議,她所屬的第五分組,就有討論並決議增訂干擾證人及妨害刑事調查及執行罪,以杜絕濫用關說等妨害執法行為,她以切身經歷,請台灣社會對於司法改革予以支持。1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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