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汽油燒妻成火球 男判9年
2017/4/20 19:46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20日電)陳姓男子懷疑妻子李女另結新歡,今年1月間持汽油朝李女潑灑,再用打火機點燃,李女頓時成了火球,痛到在地打滾。基隆地院審理後,判陳男9年。
檢警調查,李女與前夫育有一子,數年前改嫁陳男,婚後感情不睦,李女搬出住處,帶著兒子投靠基隆另1名男性友人。
54歲的陳男疑似目睹李女和男性友人共乘1輛機車,醋勁大發心生怨恨,以辦理離婚手續為由,與李女相約1月9日上午在基隆市新豐街見面,事發當天,兩人一言不合發生爭執,陳男竟從外套拿出裝有汽油的保特瓶朝李女潑灑,再用打火機點燃汽油。
李女全身頓時陷入火海,痛到在地上打轉,陳男見妻子無力反抗,搶走包包後騎機車逃逸,附近鄰居見狀立刻拿出滅火器撲滅火勢,李女經送醫急救後,臉部、上肢約有40%面積受有2到3度燒燙傷,甚至一度命危。
基隆地院考量陳男全部認罪且有悔意,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強盜罪,判陳男有期徒刑8年、5年2個月,合併執行9年,全案可上訴。10604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