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師疑涉家庭糾紛 台大雲醫審慎釐清
2017/2/22 13:14(2/22 13: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22日電)醫院社工師輔導家暴案,卻疑似與人妻發生曖昧關係,並導致案主夫妻離婚。案主今天由雲林縣議員陪同到台大醫院雲林分院討公道;院方表示,將釐清真相,審慎檢視與評估。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約聘人員游姓社工師,疑似涉入一名陳姓男子家暴輔導案,陳男不滿社工師與妻子交往,因此導致夫妻2人離婚,於是向雲林縣議員李建志陳情,今天上午並在李建志陪同下前往醫院理論。
李建志表示,住在雲林斗六的陳姓男子因家暴案,前往台大雲林分院接受輔導,游姓社工師未遵守職業倫理,與陳妻暗通款曲,導致去年12月陳姓夫妻離婚,之後陳妻的手機內被發現雙方曖昧簡訊,因此東窗事發。
李建志指出,社工師違背職業道德,在個案感情最脆弱的時候介入,導致案主夫妻離異,疑似妨礙家庭,希望台大雲林分院予以懲處,解除其職務,否則擔心會有更多人受害。
陳姓男子指出,他與妻子離婚後,在前妻手機發現雙方早在去年就有曖昧簡訊,經多次聯繫對方未果,後來游姓社工師回電,只說與其前妻是談得來的朋友。
陳男表示,今年2月中旬他到醫院找游男,游男卻說既已離婚,即可公平競爭,要不然可以提告,讓他嚥不下這口氣。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指出,游姓社工師是約聘人員,早在多年前已離婚,據他陳述,陳妻曾參加他的輔導課程,後來在其它社團進一步認識,並非輔導個案,去年12月曾為陳妻家暴案訴請離婚訴訟出庭作證。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副院長馬惠明對發生此事深表遺憾,並表示將遵循職業倫理守則,謹慎檢視;由於雙方對事件過程描述有差距,真相仍有待釐清。
馬惠明表示,有關男女私事,院方不會介入,但依社工師法與工作守則,會透過社工師聯合會等專業團體協助,並做內部人事評估,審慎判斷。1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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