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遭十大酷刑凌虐7年 北檢起訴3人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日電)補習班「快樂瑪麗安」前南海分校負責人林漢凌與2名老師,涉嫌用體罰、餵食長黴食物等「十大酷刑」,虐待梁姓幼童7年。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林漢凌等3人。
「快樂瑪麗安」前南海分校在民國103年11月,被週刊爆料體罰學生;當時的負責人(園長)林漢凌反駁,稱這不是事實,是離職教師挾怨報復。
北檢調查,梁童在95年(滿2足歲)進入南海分校,直到102年7月(小學2年級結束)才離開該補習班;這段期間,林漢凌與劉姓及金姓女老師,涉嫌以多種方式虐待梁童。
檢方參閱梁童與其他老師的證詞發現,林漢凌等3人對梁的施虐行徑包括,把梁的頭壓在水桶或塑膠游泳池中;令他以軍中「桂河大橋」跨椅懸空雙手姿勢苦撐數十分鐘;要梁做勞動服務(刷廁所、地板);冬天時要他脫光衣服,並用冷水沖其身體。
林漢凌等3人也分別要梁童做交互蹲跳、半蹲;抓著梁的腳踝倒吊旋轉,過程中,還造成梁童的右手拇指骨折;不准梁童吃午餐、點心,甚至拿已經長黴菌絲的食物給他吃。
由於梁童母親在醫院工作,林漢凌等3人還向其他學生說,「梁童身上有病毒」,要他坐到教室外上課等,涉嫌言語霸凌等,對其施予上述「十大酷刑」。
梁童家長雖然有看到兒子身體傷勢,但他們向補習班詢問時,林漢凌卻以高壓方式監控其他教師,使其噤言;林漢凌也與金姓老師,阻擋梁母與班導溝通的機會,讓她無法了解孩子在補習班被虐的情況。
梁姓學童家長於前年1月底,在台北巿議員童仲彥陪同下,赴北檢控告林漢凌觸犯妨害幼童發育罪;然而,這件事情的導火線,其實是因為梁童的「崩潰」。
檢方調查,梁童在103年11月間,吃飯時看到有電子媒體報導該補習班內,有其他幼童受虐的狀況,這讓梁心底累積許久的情緒瞬間爆發,因此向母親全盤托出遭虐情況。
梁母當時還勸兒子放下過往,而林漢凌這時竟打電話給早已離開南海分校的梁童,並要求她的丈夫到梁母工作的地方「溝通」;這舉動再度勾起梁童的恐懼,出現反應性的攻擊行為。
經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大確診,梁童因長期受虐,罹患長期創傷後壓力症。然而,梁童在說出自己遭虐的事情並取得別人的「信任」後,心理的那個結已漸漸鬆開。
北檢檢察官認為,梁童與其他老師的供詞吻合,加上因受虐罹患壓力症,認定梁童不可能無端誣賴林漢凌等人,因此今天依違反妨害幼童發育罪,對林漢凌、劉姓及金姓女老師等3人提起公訴。10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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