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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0.24擦撞騎士 男獲判無罪

2017/1/4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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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4日電)呂姓男子去年9月晚間到KTV飲酒,隔天上午開車不慎擦撞前方騎士王女,呂男酒測值每公升0.24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法院審理後,判他無罪。

判決書指出,呂男去年9月12日晚間9時多,前往基隆市1家KTV飲酒,隔天上午7時多,開車行經東信路時,不慎擦撞左前方王姓女騎士,員警到場處理,呂男酒測值每公升0.24毫克,遭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呂男在法院開庭時辯稱,他當天神智清楚,會發生車禍是因為正值上班、上課尖峰時段,車多且道路狹窄,王女又突然減速,他因距離太近,才會輕輕擦碰到機車右後方排氣管,且依當時情形,無論是否喝酒,還是會發生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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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員警當時並未對呂男實施相關辨識或行為操控能力的檢測,例如平衡測試或直線測試,王女也證稱沒有發覺被告有臉紅、講話顛三倒四或走路搖晃等異常行為,並無任何證據可證明呂男因喝酒導致「不能安全駕駛」情形。

另外,法官勘驗車禍現場照片,認定事故發生時確實車多擁擠,車輛間距很短,無論呂男是否喝酒,都有可能發生車禍,因而判他無罪。10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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