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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防護型噴霧器 警政署驗收成果

2016/12/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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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7日電)警政署採購防護型噴霧器作為警方配備,今早在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辦理演練成果驗收,展現防護型噴霧效能和警員使用熟練情形。

防護型噴霧器,讓員警除了警槍、警棍等應勤裝備,多了一項殺傷力較低器械,噴霧器由辣椒水等組成,可暫時阻止嫌犯行動,但對人體無害。

警政署今天早上在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警察訓練基地辦理「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勤務態樣演練專案」成果驗收,現場由參訓學員演練「員警面對街頭滋事群眾之處置作為」,展現增列防護型噴霧器應勤裝備,讓員警能即時控制脫序或違法民眾,且演練將製成影像供各警察機關作為訓練教材。

警政署召集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及台南市警察局有實務經驗同仁及幹部等代表17人,參照美國執法單位訓練方式進行實物操作,學習後續救護事宜,並由參訓學員親身體驗防護型噴霧器效能。

警方表示,考量集會遊行為憲法保障之權利及尊重立法院決議,警政署已函發要求各警察機關於執行集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時,不得攜帶使用防護型噴霧器,違反規定者依規定議處。10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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