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播基本法 納入城鄉平衡精神
2016/10/24 17:55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4日電)立法委員劉櫂豪表示,21日立法院3讀通過修正通訊傳播基本法,將平衡城鄉差距納入基本法的基本精神,未來花東4G更普及。
劉櫂豪表示,各大都會區4G行動寬頻皆已邁入商轉(正式營業),宜花東地區卻仍遲遲無法達到全境覆蓋的問題,為改善數位落差,落實電信普及、通訊傳播建設,他特別提案修正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條將平衡城鄉差距納入基本法的基本精神。
劉櫂豪表示,為了平衡通訊傳播城鄉差距,修正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條,將原本基本法精神「為因應科技匯流,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國民權利,保障消費者利益,提升多元文化」納入「平衡城鄉差距」。
修正後,NCC未來通訊傳播政策,如頻譜拍賣等計畫,將有明確依據將優先建設偏鄉納入商轉條件,以促進通訊傳播之區域平衡發展。
劉櫂豪表示,今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排定審查NCC106年度預算,NCC規劃電信業者3G執照107年屆期,因此106年編列150億元歲入預算,預計拍賣釋出3G屆期的頻譜。他特別提案要求,NCC頻譜拍賣必須將優先建設偏鄉納入商轉條件,以平衡城鄉發展。
劉櫂豪強調,將持續監督NCC對於偏鄉地區的通訊傳播建設,督促政府縮短城鄉數位落差,保障民眾的通訊傳播基本權利。10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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