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榮製桶廠虛報空污費 追徵1100多萬
2016/8/12 16:14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2日電)李長榮公司位於屏東的製桶工廠虛報空污費,屏東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李長榮公司及製桶廠經理、廠長、會計及倉管員等4人提起公訴,並追徵短報的差額新台幣1168萬828元。
屏檢表示,為使申報的原物料使用量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能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的許可量,被告葉姓經理及郭姓廠長指使陳姓會計及方姓倉管物料管理人員,以短報油漆、香蕉水等原物料使用量方式,短報VOCS,以減少工廠成本。
虛報時間從民國96年4月至104年4月,所詐得短報差額共計1168萬828元,屏檢請求法院沒收或追徵這筆不法利益。
葉姓經理、郭姓廠長、陳姓會計及方姓倉管員犯空氣污染防制法業務登載不實及申報不實罪、及共犯詐欺得利罪,屏檢今天提起公訴;李長榮公司也被依空污法業務登載不實及申報不實罪嫌,提起公訴。10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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