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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專案小組會議 未來3次內結束

2016/6/1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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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5日電)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為了讓環評更有效率,未來環評的專案小組會議將在3次內結束,送環評大會審查,除非主任委員認為有必要,才會繼續召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李應元和副署長詹順貴,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98次會議前,和這屆環評委員開會討論未來環評的制度改革方向。

李應元表示,會中除了認識跟了解各個環評委員的專業外,也希望未來開發案的場址確定後,專案小組的召集人跟相關委員要到現場,聽取當地民眾對開發案的各種意見,開發單位也必須在現場解釋民眾的疑慮後,再回到一般的環評審查開發案。

除此之外,李應元說,未來環評的專案小組會議將以3次為審查上限,3次審查完後就必須送交環評大會審查。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補充,除非是主任委員認為有必要,才會召開第4次的專案小組會議。

詹順貴說,開發案如果環評委員認為不管怎麼補件,都補不清楚,就會依照13條之1退回,如果是確定對環境有不良影響,就會直經認定不應開發。

他強調,要追求環評效率的前提是可以的該過就過,不能的也不要拖拖拉拉,才能提升效率。1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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