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集體求償 新北:補強立法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18日電)新北市府法制局長黃怡騰今天表示,當災害、緊急事件發生時,法制局扮演給予災民法律協助、支援的角色,八仙樂園塵爆事件,也反映中央、補強立法,就是最好的案例與模式。
八仙塵爆事件發生於去年6月,499名遭焚傷受害人中,一度高達175人命危,引起社會關注。最後,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傷,目前仍有人住院。
消基會提醒八仙塵爆受害者與家屬,把握自身求償的權利及機會,儘速於4月底前申請團體訴訟。
瑞博行銷公司、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去年6月租用八仙樂園場地舉辦「彩色派對」,因噴灑過量玉米色粉引燃,導致塵爆。
法制局長黃怡騰今天下午表示,在民事損害賠償部分,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業者呂忠吉等人,士林地院今年1月開庭時,受害者及家屬對呂忠吉等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包括精神慰撫金、醫藥費合計新台幣210億元,可以減輕許多訴訟裁判費、擔保金。
另士林地檢署將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8人不起訴,導致受害者得依刑事訴訟程序,提起附帶民事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的對象,僅限於呂忠吉及其所屬公司,並不及於八仙樂園及其主事者。
消基會依消保法相關規定,為受害者提起團體訴訟請求民事賠償。在新北市政府出面協調下,消基會與法扶基金會分別為受害者提供求償相關事宜法律諮詢,並由受害者自行選擇委託提起民事訴訟的單位。
但受害者恐面對繳納鉅額訴訟費用以及擔保金的重大壓力,新北市府法制局協調消基會與法扶基金會後,為提供塵爆受害者更大的協助,並使團訟更有效率,將消基會受團體訴訟的截止時間,延長至今年4月30日止。
黃怡騰說,由消基會代表訴訟,受害人負擔的費用相當少。市府也鼓勵受害者可以由消基會提集體訴訟。並預計於八仙塵暴發生的週年日,不論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的人數多寡,都將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的訴狀。
黃怡騰說,八仙塵爆事件,法制局與消基會、法扶會成立法律服務平台,引入民間資源,並以主管機關立場介入災變事件中假扣押的保全程序。透過這些災變事件的處理經驗,也成功反映給中央,落實立法補強。1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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