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軌案李泰安遭判13年確定 啟防逃機制
2016/3/24 17:47(3/24 18:0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4日電)纏訟多年的南迴鐵路搞軌案,最高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確定,目前已啟動防逃機制,連線內政部移民署,防止李泰安潛逃出境。
最高法院今天指出,李泰安的弟弟李雙全為殺害越南籍妻子陳氏紅琛,並詐新台幣1000萬元保險費,與任職台鐵台東康樂站黃姓好友共謀,先讓妻子服下含有FM2飲料昏睡後,再以蛇毒粉末溶水注入體內,待火車翻覆後毒殺對方藉此詐保,但因黃男佯稱機車損壞,全案作罷。
未料李雙全仍不放棄詐保,找來李泰安共同策劃全案。第一步先更改妻子將返回越南的班機,第二步則購買30顆具有安眠效果的藥物「意妥明」,成功讓妻子服用藥物睡眠後,再由李泰安在特定位置搞軌,成功讓列車翻覆。
案發後,埋伏在旁的李泰安立刻潛入車廂,與李雙全合力將陳氏紅琛搬出,翌日凌晨在醫院加護病房時,利用市府官員前去慰問的特定時間,眼見四下無人,將含有酒精的液體注入點滴中,導致妻子中毒休克死亡。
不過,檢方深入追查後覺得行跡可疑,因此保險公司並未給付7100萬元保險金額,詐保行動並未得逞。
此案纏訟多年,最高法院審酌李泰安的參與程度、惡性及與被害人陳氏紅琛的親疏關係,認為沒有科以生命之刑必要,因此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三審認定,今天依共同殺人罪嫌判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確定;主謀李雙全因於民國95年3月間自殺身亡,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最高法院今天表示,李泰安將入監服刑,目前已啟動防逃機制,並連線內政部移民署,防止李泰安潛逃出境。10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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