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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詐領補助款 副議長無罪定讞

2016/1/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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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4日電)前台北縣議員鍾小平、新北市副議長陳文治等人被控詐領議員補助款案,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一審見解,判鍾小平等人無罪定讞。

全案源於宏傑集團負責人林永青從民國85年被控與時任台北縣議會議員商議,取得空白的「台北縣議員用牋」,以少報多向縣府詐領補助款牟利,並給議員回扣酬謝。鍾小平、陳文治、前台北縣議員簡文劉被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廠商等人曾指控鍾小平等人涉貪。依卷證資料,鍾小平、陳文治有動支議員補助款,但無法認定兩人有簽發空白議員牋單給廠商隨意使用議員補助款額度。簡文劉部分,只能證明宏傑透過他向縣府爭取補助款,無法證明兩者有對價關係。

合議庭認定罪證不足,因此判決鍾小平3人無罪。最高法院認定,由於全案審理超過6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維持高院更一審無罪判決,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10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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