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污 固定污染源門檻加嚴即日生效
2015/12/30 13:19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30日電)環保署今天說,為改善中南部空氣品質並配合高屏總量管制計畫,加嚴固定污染源如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與揮發性有機物等空污物排放量門檻,即日起生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保護處長陳咸亨指出,為了積極改善中部、雲嘉南與高屏地區空氣品質,配合高屏總量管制計畫推動實施,同步檢討修正增設或變更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規模門檻。擴大二級防制區應實施模式模擬、三級防制區應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及在總量管制區內,應取得足供抵換污染物增量的對象。
陳咸亨說明,新增設固定污染源排放量規模門檻,粒狀污染物從15公噸修正為10公噸;硫氧化物由60公噸修正為10公噸;氮氧化物由40公噸修正為5公噸;揮發性有機物由30公噸修正為5公噸,即日起生效。
環保署表示,盼藉以提高大型污染源於三級防制區內的減量效益,能有效督促業者落實空氣污染減量工作。1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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