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崖假死詐保6900萬 判賠280萬
2015/12/18 15:40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8日電)許姓建商因經營不善舉債數千萬,竟夥同妻子及兒女,趁颱風來襲製造墜崖假死,詐得保險金6900萬元。保險公司提出損害賠償,法院判決許男等人應賠280萬4650元。
法院指出,許男於民國90年間,因承攬營造的板橋建案,房價從每坪24萬多元,驟跌至每坪13萬元,導致公司經營不善,只好向親友、地下錢莊舉債,積欠數千萬元債務,許男原本想以自殺方式還債,但長子提議以「詐死」向保險公司訛騙保險金。
許男等人謀議後,於90年7月30日凌晨0時多,趁颱風桃芝即將侵台前夕,開車到北部濱海公路、位於瑞芳區一處停車場前,由長子腳踩踏油門,將車輛推落山崖,製造許姓夫妻因強風豪雨襲擊不慎墜崖,遭海水沖走失蹤的假象。
家屬因而獲得保險公司理賠6486萬餘元,再加上車險、勞保給付等,共詐得6900萬餘元。其中,美亞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認為許男等人以詐術,填具「汽車險出險理賠申請書」,向公司辦理出險,共獲理賠車體險80萬4650元,及乘客責任險200萬元。
由於被告在法院言詞辯論時,對於原告的請求表示認諾,法院依法不調查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是否存在法律關係,基隆地院審理後,判決許男等人應賠償280萬4650元,全案可上訴。10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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