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辯稱習俗 部落長老二審判18年
2015/11/25 16:51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5日電)一名南部地區部落長老涉猥褻、性侵10多名男女童,一審判刑18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被告辯稱是傳統習俗,但合議庭認為已逾越傳統習俗,維持原刑度18年。全案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這名長老4年多來涉及性侵、猥褻13名男女學童,一審認定觸犯37項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刑18年。
這名長老於上訴辯稱是遵循傳統習俗「阿力力」(長輩撫摸晚輩性器官),並非猥褻,合議庭法官傳喚一名頭目擔任鑑定人,表示只有輕觸小朋友的下體表示祝福及給予力量,並沒有直接摸。
合議庭認定,這名長老逾越傳統習俗,無法以此脫免罪責,辯詞不可採信,上訴駁回,維持原刑度18年,全案可上訴。10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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