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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賣場無廚餘清運資料 苗環保局開罰

2015/11/1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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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7日電)近期傳出不肖廠商以回收廚餘當掩護,收購大賣場過期商品,再轉賣給小吃店業者,苗栗縣政府環保局今天指出,轄內3家大型賣場都沒有確實記錄廚餘清運資料,將開罰要求改善。

環保局表示,14日至16日完成列管廚餘再利用廠和大賣場查核作業,廚餘廠部分共計有2家,其中全順畜牧場為養豬廠,每月回收廚餘最多達1500噸,作為豬飼料;另外,豐收實業有限公司則是堆肥廠,產製有機質肥料,每月回收廚餘約90噸,經稽查後「尚未有違反環保法規」。

但環保局和衛生局針對大賣場,進行聯合稽查,卻發現頭份市大潤發、苗栗市及竹南鎮家樂福等3家賣場,「均未確實記錄廚餘清運資料」,沒有和受託清除、處理業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另外,查核廢棄物貯存設施,也發現大潤發廚餘貯存地點、容器和設施,沒有在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也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環保局將依廢棄清理法第52條,裁罰新台幣6000元至3萬元罰緩。

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南部爆發業者收購大賣場、超市的過期肉品、蔬果,經過處理重新包裝轉賣給便當、小吃店,造成食安問題,要求相關單位持續稽查,「杜絕黑心食品進入苗栗縣」,為民眾吃的安全、健康做好把關。10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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