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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遊樂業辦活動 新北促修法

2015/6/29 13:08(6/29 17: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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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9日電)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今天表示,為避免八仙塵爆事件再次發生,觀旅局將向交通部觀光局提出觀光遊樂業管理修法,將活動辦理納入法制規範,並提高責任保險金額。

觀旅局表示,第一個修法要求是要讓觀光遊樂業活動辦理納入法制規範。觀旅局表示,現行法令對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關於觀光遊樂業的經營管理、檢查、安全維護等事項,僅針對觀光遊樂設施進行規範,至於觀光遊樂業所辦理的活動並未納入法規管理。

有鑑於此,為了避免觀光遊樂園發生類似重大公安意外,觀旅局將向交通部觀光局提出針對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進行修法,將觀光遊樂業活動辦理納入法制規範,各觀光遊樂業辦理活動前,需向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加重觀光遊樂業處罰。

此外,觀旅局也希望修法提高觀光遊樂業責任保險金額。觀旅局指出,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觀光遊樂業應投保責任保險,其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每一人身體傷亡新台幣2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0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2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2400萬元。

觀旅局指出,考量發生重大公共安全意外,目前法規規範險額過低或不足,所以將提出修法,提高業者應保責任險額,為消費者爭取最大的保障。1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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