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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全面禁硼酸明年7月上路 染髮劑限制同步加嚴

2025/4/4 14:56(4/4 17: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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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近日預告「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修正草案,刪除硼酸(Boric acid)使用規定,預計明年7月1日起硼酸將不得使用於化粧品中的「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中央社檔案照片)
食藥署近日預告「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修正草案,刪除硼酸(Boric acid)使用規定,預計明年7月1日起硼酸將不得使用於化粧品中的「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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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4日電)食藥署近日預告「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修正草案,新增34項與染髮劑相關成分、修正74項成分,並刪除硼酸使用規定,預計明年7月1日起硼酸將不得使用於化粧品中的「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

預告草案刪除硼酸(Boric acid)使用規定,硼酸目前只限使用於「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限量0.1%,且不得使用於三歲以下孩童,又依「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規定,其他化粧品不得使用硼酸。因此,未來硼酸全面不得使用於化粧品。

除了彩妝,根據食藥署相關規定,洗髮精、洗面乳、沐浴乳、香皂、護髮油、化粧水、爽身粉、止汗劑、唇膏、粉底、眼線液、指甲油、漱口水、牙膏等都屬於化粧品的範疇。

食藥署提醒,待新規上路後,添加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

此外,違規產品依法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且應即通知販賣業者,並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回收市售違規產品。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加強化粧品使用安全,參酌國際間化粧品管理規範,4月1日預告修正「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草案,修正內容包括產品類型、限制規定及注意事項等,預告期至6月2日。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接受媒體電訪時說明,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是一種「負面管理」方式,沒有列入者均可使用,這次新增34項成分與染髮劑相關,分別規範濃度、限制外用類型等,修正則是調整適用範圍,預計明年7月1日上路,生效日前生產者可繼續使用。

台北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皮膚科副教授級主治醫師黃毓惠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說明,染髮劑成分中若含有PPD(對苯二胺),容易造成過敏性皮膚炎,且通常不會染完立刻發現,而是要2、3天後才出現過敏反應如紅、腫、癢等,跟病人體質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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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惠表示,硼酸可能對皮膚造成刺激,影響皮膚屏障功能,經由皮膚或口服吸收後,可能會對腎臟、生殖系統產生毒性,歐盟列為對生殖有害物質。

國立宜蘭大學學術副校長謝昌衛解釋,硼酸帶弱酸性,具有抑菌、調節pH值與潤滑等特性,過去常被添加於藥皂、去角質產品、爽身粉等。硼酸本身毒性不強,但不易被人體代謝,雖在安全劑量內風險不高,仍須考量個體代謝差異與長期累積效應,尤其硼酸經皮膚長期接觸,可能在體內蓄積,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編輯:黃名璽)11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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