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交通事故 勤務中心2人遭處申誡
2015/5/5 20:01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5日電)台中市沙鹿區向上路六段與自立街口昨晚發生重大車禍,台中市警局今天對勤務指揮中心受理員及執勤官處以申誡。
針對這起重大事故發生前的一起小車禍,警員並未依規定時間內抵達現場,市警局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昨天下午3時39分許接獲清水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執勤員通報,該分局網路系統故障,中心在得知訊息後,立即轉知受理人員派遣該分局案件時,應另以電話告知。
但昨天下午5時31分,勤務指揮中心一位謝姓受理員接獲民眾電話報案,稱沙鹿區向上路與自立路口發生A3類交通事故時,未察網路故障尚未修復,仍以網路系統派案至清水分局,並未以電話向清水分局確認派遣情形,導致分局未能即時接收訊息。
此外,昨天下午5時54分,民眾再次向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報案,另一名劉姓受理員始以電話通報清水分局前往處置,經查,勤務指揮中心謝姓受理員未確實管制派遣情形,確有疏失。
台中市警局指出,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6條第1點規定,予以謝姓受理員申誡2次,另外,中心執勤官曾姓警務正對謝員工作監督不周,也依上述標準追究行政責任,予以申誡1次。10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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