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勸架學長 男大生判刑
2015/2/3 10:5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東南科大孟姓大學生被控拿皮帶刀刺死勸架的學長,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但一審改依傷害致死判8年4月。高院今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起訴書指出,孟男於民國102年11月間在學校與學長擦撞,不滿學長轉頭看他,他出言辱罵「看三小」,雙方爆發激烈肢體衝突,一旁吳姓學長見狀勸架試圖拉開兩人,結果3人反而扭打成一團。
起訴書指出,孟男擔心自己難以徒手對付眾人,涉嫌抽出皮帶刀揮舞猛刺吳男腹部、腹股溝部,教官接獲通報後報警處理並將吳男送醫,但吳男送醫後出血性休克身亡。
台北地檢署依殺人、傷害罪嫌起訴孟姓大學生,請求從重量刑。
不過,台北地院改依傷害致死罪判他8年4月,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全案還可上訴。10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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