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偵查大事記
2014/12/18 11:15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8日電)高雄氣爆案造成慘重傷亡,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依業務過失等罪嫌起訴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12人。
以下為全案大事記:
--民國103年7月31日深夜,李長榮化工和華運公司間丙烯輸儲管線疑因破洞液壓異常,仍持續輸送丙烯擴大事端,於晚間11時50分在二聖路和凱旋路口引爆,引發大爆炸。
--8月3日,高雄地檢署加派檢察官偵辦,為追查肇事元凶,檢察官率金屬專家和石化廠代表到疑為引爆點的二聖路和凱旋路口箱涵內採證。
--8月4日,雄檢兵分二路大舉搜索李長榮高雄大社廠及華運公司前鎮廠,共查扣兩公司輸送丙烯原料時的內部紀錄,以釐清案情。
--8月17日,為釐清氣爆案相關案情,雄檢再度傳喚李長榮化工高雄廠廠長王溪洲及廠內操作員等8名相關人員,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等罪嫌諭令王溪洲以500萬元交保,其他人員請回。
--8月26日,雄檢傳喚榮化董事長李謀偉和相關員工及搜索榮化,諭令被告李謀偉以2000萬元交保。
--8月27日,高市議會國民黨團指高市府陳菊團隊一再掩飾過失,到雄檢控告陳菊等廢弛職務、官僚殺人。民進黨團也就副總統吳敦義於時任高雄市長期間核准51條石化管線,到雄檢按鈴申告吳敦義涉嫌圖利、殺人等罪。
--8月30日,雄檢傳喚高雄市府前監工邱炳文,並向法院聲押,法官審理後裁定以100萬元交保。
--9月25日,雄檢以被告身分傳喚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環保局長陳金德和勞工局長鍾孔炤等4人,調查是否涉嫌瀆職。訊後都請回。
--12月18日,雄檢偵結,依業務過失等罪嫌起訴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12人。時被外界質疑救災不力的高雄市長陳菊等官員,均獲檢察官不起訴。1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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