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日本新制將上路 申請難民3次失敗者可被遣返

2024/6/9 15:0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東京9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2023年修正「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明天起,除非有「合理理由」,否則政府可以在難民身分申請結果出爐前,強制遣返申請難民3次遭拒的民眾。

朝日新聞、日本經濟新聞報導,過去的法令規定,難民申請結果出爐之前,官方遣返流程會一律停止。

然而,新措施明天一生效,難民申請被拒第3次之後,若未提供相關資料當作應認定為難民的「合理理由」,官方可強制遣返。而「合理理由」包含母國發生戰亂等原因,提供形式不拘。

日本政府2023年在國會說明,已經收到強制出境通知但拒絕被遣返的外國人增加,於2022年底達4233人,之中有人為避免被驅逐出境而一再重複申請,因此要求修法。

而「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後也引進「監理措施」。收到強制離境通知的外國人過去原則上待在收容機構,修法後變成一邊在監理人的監督下生活,一邊辦理強制遣返的手續。

而日本官方將每3個月進行一次收容必要性評估,以因應有逃亡之虞的案例。而監理人員也有義務應「入國管理廳」要求報告相關狀況,若失職將受到處罰。

不過新規定生效也引發申請者等人士擔憂「應被保護的難民生命遭受威脅」。

訂閱《國際新聞》電子報 第一手掌握世界最新脈動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日本已簽署的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定義難民為因種族、宗教等原因,有受到迫害之虞而逃離母國的人,並不得被遣返到有迫害風險的國家。不過相較於歐美國家,日本的難民認定率極低,因此受到「難民鎖國」的批評。

而日本相關法令還新設「補充保護對象者」制度,以保護為了逃離戰火,但是不符合公約中所認定的難民者。這項規定適用對象包含逃離家園的烏克蘭人等,已於2023年12月施行。(譯者:楊惟敬/核稿:蔡佳敏)11306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