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男酒駕撞死台女 韓國法院重審維持8年徒刑定讞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29日專電)台灣留學生曾以琳在韓國首爾遭酒駕慣犯撞死,肇事者原遭判8年徒刑,但最高法院以違憲為由發回重審,今天判決出爐,維持原判。曾以琳家屬的律師表示,「很高興最終還是實現了正義。」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就此案進行重審,依特殊犯罪加重處罰的危險駕駛致死,以及違反道路交通法等罪名,判處53歲金姓肇事者8年有期徒刑,與一審、二審結果相同。
法院表示,酒駕不僅對駕駛本人、也對他人生命財產造成相當大的威脅,因此在裁量刑責時優先考量社會對這類行為求處重罰的共識;且此案肇事者不僅酒駕,還無視交通號誌,導致被害者喪生,是相當嚴重的罪行,「遵守交通號誌、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沒有任何責任」。
曾以琳2020年11月6日晚間11時40分左右,在首爾街頭過馬路時遭闖紅燈的酒駕車輛撞死,肇事的金姓司機當時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0.79%,且在速限50公里的路上以時速80.4公里高速行駛,造成憾事。
法院在一審及二審中,將特殊犯罪加重處罰及違反道路交通法罪名合併審理,判決金姓肇事者有罪,處8年有期徒刑。但韓國憲法法院去年底判決有關酒駕加重處罰的「尹昌浩法」違憲,最高法院因而將此案發回地院重審。
「尹昌浩法」起因於2018年一件酒駕事故,被害人在釜山海雲台遭酒駕車輛撞死後,家屬及社會輿論推動國會修法,強化酒駕認定標準並加重刑責;但韓國憲法法院去年認定,相關修法未考慮當次酒駕與上次犯行之間相隔時間,加重懲罰並不適當,因此認定「尹昌浩法」違憲。
這次判決引起韓國社會譁然,認為這次違憲判決給了酒駕者免死金牌,司法界也出現批判聲浪,認為憲法法院忽視酒駕被害人及家屬的痛苦,裁定結果也不符合人民對法律的期盼。
曾以琳2020年不幸喪生後,親友在青瓦台國民請願平台多次發起連署,要求當局加重酒駕刑責,第一次連署在5天內就達到20萬人門檻,可見韓國民眾也對酒駕問題相當重視。
曾以琳的父母也以強硬態度拒絕肇事者家屬的求情,希望當局嚴加懲處,讓女兒不會白白犧牲,避免相同憾事再次發生。曾以琳家屬的代表律師在今天宣判後表示,家屬原本很擔心裁罰刑量會因重審減輕,「很高興最終還是實現了正義」。(編輯:周永捷)11103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