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慰安婦受害者告日本政府 韓法院判賠每人256萬

2021/1/8 11:55(1/8 14:0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8日專電)韓籍慰安婦受害者向日本政府要求損害賠償案件今天首次獲判勝訴,韓國法院判決,日本政府應按原告要求,賠償受害者每人一億韓元(約新台幣256萬元)。

韓籍慰安婦團體過去曾以日本政府於韓國殖民時期,誘騙或強迫其充當慰安婦為由多次向韓國法院提告,但這次是韓國法院首次就相關案件宣判。

韓聯社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就已故受害者裴春姬等12人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作出判決,判處原告勝訴,日本政府應賠償原告每人1億韓元。

法院表示,綜合各項證據、資料及法庭辯論,認定被告(日本政府)確有非法行為,原告遭受超乎想像的身心創傷,卻未獲相應賠償,因此判定原告要求每人一億韓元以上的賠償金額合理。

同時,法院也說明,此案涉及的行為是依循日本帝國有計畫性、有組織性的大範圍非人道犯罪行為,違反國際強制規範,判定不適用各國法院,不得就以他國政府為當事人的案件進行判決的規定,因此進行了判決。

原告律師就此判決表示相當感激,但也表示仍須另行討論是否有強制執行賠償的方法。

裴春姬等12名受害者2013年8月提出此項賠償請求的民事調解申請,但日方拒收文件,調解也因此無法進行,韓國法院在2016年1月依原告要求將此案移送正式審判。(編輯:廖漢原)11001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