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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除草劑涉致癌案 判決數百億賠償降為數十億

2019/7/2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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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加州奧克蘭25日綜合外電報導)加州一名法官今天修改了陪審團認定結果,將拜耳集團(Bayer AG)須為一對夫妻提供的賠償金額由20億美元(約620億台幣)減為8670萬美元(約26.7億台幣)。

這對夫妻將他們罹患癌症歸咎於拜耳生產的除草劑「年年春」。

加州高等法院法官史密斯(Winifred Smith)表示,20億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過度且違憲,不過也駁回了拜耳集團有關免除賠償金的請求。

根據法官的最終判決,這對加州夫妻將獲得大約1700萬美元補償性損害賠償金以及6900萬美元懲罰性損害賠償金,而非陪審團分別認定的5500萬美元和20億美元。

拜耳今天發表聲明說,法官史密斯降低賠償金的判決,朝正確方向邁出了一步;但仍表示,將提起上訴,因為判決結果和賠償金與實驗獲得的證據不符,也與世界主要健康管理當局關於年年春可安全使用的結論牴觸。

德國化學及製藥公司拜耳集團去年以630億美元買下「年年春」(Roundup)的製造商孟山都公司(Monsanto),至今已在全美各地遭1萬3400名以上原告指控,因使用年年春而致癌。

原告指控,年年春含有致癌物質嘉磷塞(glyphosate),會導致非霍奇金氏淋巴瘤(non-Hodgkin’s lymphoma),而孟山都數十年來一直企圖影響科學家和健康管理當局,以隱瞞致癌證據。拜耳集團對這些指控加以否認。(實習編譯:徐子苓/核稿:張佑之)10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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