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元旦上路 全面禁售繁殖場寵物
(中央社洛杉磯30日綜合外電報導)為打擊不人道的寵物繁殖場,美國加州開第一槍,規定自2019年元旦起,寵物店僅能自救援機構或收容所取得犬、貓和兔子販售。
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2017年簽署的A.B. 485法案「寵物救助暨收養法」(The Pet Rescue and Adoption Act),將於2019年1月1日生效。
「哈芬登郵報」(Huffington Post)報導,這項法律規定所有寵物店必須確認,所售寵物來自那些公共動物控制機構、收容所或救援組織。此外,寵物店也須將這類訊息張貼在寵物籠或店內圍欄上。
根據新法,寵物店還須讓公共動物控制機構及收容所定期檢視相關紀錄,違者將被處以500美元(約新台幣1萬5000元)的罰款。但民眾仍可向私人飼養業者購買犬、貓和兔子。
這項法律意在鼓勵收養來自收容所的寵物,以利杜絕有「小狗工廠」(puppy mills)之稱的大規模繁殖設施。這類設施的環境往往既悲慘,又不人道。
這項立法所附的事實資料寫道,「諸多案例顯示,小狗工廠將動物置於過度擁擠且衛生條件差的環境中,食物、飲水或醫療匱乏,動物也不具學習社會化的機會」。
「因此,在這些設施中繁殖的動物經常面臨一系列健康問題,包括傳染病、行為問題及遺傳性疾病。」
A.B. 485號法案獲得眾多動物福利機構力挺,包括美國愛護動物協會(ASPCA)及美國人道協會(Humane Society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國愛護動物協會表示,光是2016年,美國收容所就將約150萬隻動物安樂死。
批評者則對這項法令抱持疑慮,他們認為,寵物救助和收養法將使民眾更難尋得特定品種,若干寵物店恐將被迫歇業。(譯者:鍾佑貞/核稿:林治平)10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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