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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人涉毒判刑 菲總統府:不會給特別待遇

2018/12/2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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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0日專電)4名香港人因持有毒品罪名,最近被菲國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香港政府致函表示關切,菲律賓總統府馬拉坎南宮今天回應,不會因此給予特別待遇。

馬拉坎南宮發言人帕內洛(Salvador Panelo)今天在記者會說:「我們向大眾保證,4名中國毒犯因在蘇比克灣經營海上安毒工廠而被處無期徒刑,他們不會獲得特別待遇。」

菲律賓緝毒人員2016年7月11日在蘇比克鎮(Subic)近海突襲一艘漁船,搜出大約470公克的安非他命及一批毒品製造器材,逮捕4名香港人。

當地地方法院日前判決4人持有毒品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之外,每人還需繳交500萬披索(約新台幣290萬元)罰款;但他們的製毒罪名因證據不足,宣判不成立。

香港媒體引述4名港人的家屬說法指稱,菲國法院判決不公平,並暗示菲國執法人員有栽贓之嫌。香港保安局最近致函菲律賓駐香港領事館,要求菲國政府保障4人的法律權益,在獄中應獲得妥善對待。

雖然帕內洛表示不會對4名港人有特別待遇,但也引述菲國憲法人權條款承諾,4人將獲得人道對待。他並補充,馬拉坎南宮正與菲國司法部協調,研究遣送這4名「外籍罪犯」的可能性。

帕內洛表示,不論4名港人是被遣送返港或留在菲國服刑,都顯示出菲律賓政府掃毒的決心。

根據菲律賓「2002年綜合危險藥物法」,只要持有50公克以上的安非他命,即可判處無期徒刑。菲律賓已廢除死刑,無期徒刑是最重的刑罰。(編輯:陳永昌)1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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