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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入學資格裁決 恐影響華裔入名校

2016/6/23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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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23日電)美國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德州大學以種族作為入學資格的考量沒有違憲。美國白種與亞裔學生,長期抱怨必須以較佳的學業表現才能進入大學,結果將影響後續的案例。

不少美國公立大學與私立名校,依據種族平權原則,就入學標準設下族裔比例名額,避免非裔與拉丁裔學生過少;結果導致白種與亞裔高中生,得以較高的學測分數才能入學,有白種與華裔人士認為,依種族決定入學標準才是不平等。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23日以4比3,就1名白種女性費雪(Abigail Fisher),控告德州大學以種族作為入學標準的案件,做出德州大學沒有違憲的裁決。多數大法官認為,基於族裔多元與平權的原則,德州大學的做法沒有違憲。

美國最高法院設有9位大法官,在大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逝世,與凱根(Elena Kagan)擔任檢察總長時曾處理相同案件,退出表決的情況下,由7人做出重大判決。

不少美國白種學生長期抱怨相較於非裔與拉丁裔,須以較高分才能進入較好的公立大學與私立名校;也有華裔人士近期串聯,認為哈佛大學等常春藤盟校設下族裔名額的門檻,是歧視行為,打算進行法律行動。

美國最高法院對德州大學案的裁決,顯示過半大法官認為,維繫校園種族多元與各族裔均有入學資格才是真正的平權,判決將影響華裔控告美國名校的後續行動。10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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