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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安華雞姦案大事記

2015/2/1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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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吉隆坡10日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上訴法庭去年3月的原判,前副首相、反對派領袖安華(Anwar Ibrahim)的雞姦罪名成立。安華的支持者都認為本案具有政治動機。

以下為安華雞姦案大事記:

●1998年

安華遭控涉及雞姦和貪污入獄長達6年,2004年安華提出上訴,雞姦罪名獲得洗脫。

●2008年6月

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安華助理賽夫(Saiful Bukhari Azlan)指控安華雞姦,並接受DNA檢驗。

安華指這完全是捏造的事件,是馬國執政聯盟「國民陣線(國陣)」和警方繼1998年以雞姦罪名對付他的手段重演,意圖阻撓他重返政壇。

●2008年7月

安華在寓所外,遭50多名員警逮捕,並帶回吉隆坡警察總部。安華在拘留所過了一晚後,獲保釋返家。

●2008年8月

法院正式以涉嫌雞姦,起訴安華。8月26日,安華在檳城州峇東埔區國會議員補選中勝出,成功重返國會。

●2008年9月

曾為賽夫體檢的緬甸籍醫生莫哈末奧斯曼,證實他曾立下法定宣誓書,指賽夫在宣稱遭安華雞姦後經他檢查,沒有證據證明賽夫有遭到雞姦的跡象。

●2010年2月

安華涉嫌雞姦案在延宕18個月後首度開審。

●2011年3月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裁定,DNA證據顯示,原告提出的相關指控「不足採信」。

●2012年1月

法官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宣布,雞姦案證據不足,安華獲判無罪。

●2014年3月

馬國上訴法院推翻無罪判決,安華雞姦罪成立。隨後安華5年有期徒刑。

安華3天後向聯邦法院提起上訴。

●2015年2月10日

馬來西亞最高法院裁定,反對派領袖安華(Anwar Ibrahim)的雞姦罪名成立。

馬來西亞過半人口屬穆斯林,雞姦罪最高可判20年。1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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