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張雅琴節目內容未查證 罰年代新聞台20萬元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3日電)NCC今天表示,主持人張雅琴在年代新聞台「1800年代晚報」節目稱盛傳廢死聯盟已啟動去年台南殺警案林姓嫌犯免死計畫的劇本,但沒提出具體事證,未經事實查證損害公共利益,決議開罰年代新聞台20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112年第2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針對5案開罰;其中,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1件、節目與廣告未區隔4件。
NCC說明,年代新聞台去年8月24日播出「1800年代晚報」節目,張雅琴在節目提到,「廢死聯盟」已啟動免死計畫的劇本,標題包含「計畫內幕!以王信福模式組救援大隊救林信吾」、「殺警免死?廢死聯盟提:辣椒水激怒、林信吾精神喪失」,並出現「爆廢死聯盟劇本 喝酒酒醉+辣椒水=心神失控=免死刑?」等字卡。
NCC表示,僅依據部分網友的臆測言論,就揣測廢死聯盟臉書貼文指聯盟已啟動去年台南殺警案嫌犯林信吾的免死計畫,也沒提出相關事證說明,未經事實查證導致損害公共利益,開罰20萬元。
NCC表示,除了對年代新聞台裁罰外,也要求年代新聞台針對此案召開「倫理委員會」討論,並把會議紀錄公告在年代新聞官網。
年代新聞台表示:「尚未收到正式公文,待了解核處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申訴。」
NCC強調,尊重言論自由,對於社會重大議題的討論,都予以尊重,但媒體基於第四權角色,也應發揮自律精神,相關報導與評論應注意查證及公平原則,以維護公共利益。
此外,在節目廣告尚未區隔部分有4件。NCC表示,ELEVEN SPORTS 1台去年5月22日播出「中華職棒33年例行賽 富邦悍將VS樂天桃猿」節目,過程中頻繁出現電影「捍衛戰士2」圖示,廣告時段也出現電影廣告,導致節目與廣告未區隔,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處以警告。
ELEVEN SPORTS 1台去年9月24日「中華職棒33年例行賽 味全龍VS統一獅」節目,因轉播賽事過程中,高度頻繁在螢幕中央出現茶裏王商品畫面,節目轉播中出現上百次,已達到促銷宣傳、鼓勵消費的程度,導致節目廣告化,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處以警告。
NCC表示,TVBS新聞台去年9月20日播出「午間12.13新聞」節目,明顯針對「ABC果汁」進行正面報導,並採訪商品品牌代表,並跟廣告互相搭配,導致節目與廣告未區隔,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開罰60萬元。
NCC表示,TVBS歡樂台去年9月28日播出「11點熱吵店」節目,節目來賓分享使用贊助商品經驗,明顯促銷、宣傳特定商品,刻意介入節目內容編輯並鼓勵消費,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3條規定,開罰60萬元,也要求業者提出改善計畫。(編輯:林淑媛)11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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