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遭控著作權案母子相擁哭泣 林暐哲說壓力大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藝人青峰遭起訴違反著作權法,北院今開庭,前經紀人林暐哲說,給青峰2合約而「淨身出戶」,訴訟壓力大;青峰說,林惡意中傷並搶人創作;青峰母親哭說遭林騙,母子相擁哭泣。
樂團「蘇打綠」成員青峰,遭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公開演唱已授權的音樂著作,林暐哲提刑事訴訟主張青峰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起訴,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天開庭長達4小時,檢辯雙方詰問林暐哲,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於6月15日宣判。
林暐哲庭上說,民國107年10月29日收到青峰寄的存證信函主張,雙方不再續約,合約關係到同年12月31 日,因不贊成,經找黃姓律師商討後,要求青峰也找律師,後來雙方相約帶律師見面,2名律師吵起來先退到門外,他單獨和青峰聊30分鐘,然後他就哭了、青峰也哭了,「雙方10多年合作關係,可以發個函就一律勾銷」、「我一毛錢也沒動,把唱片及經紀合約移轉給他的新公司,我淨身出戶,卻還要被別人講」。
林暐哲強調,108年4月有發電子郵件跟青峰說,「一直都有你的詞曲版權授權,如果再授權給環球公司,會有問題」不久就看到青峰在電視上公開演唱「歌頌者」,於是提告。同年10月間,雙方在律師事務所見面,青峰大罵「當初有3個合約要解,卻只解2個,想害我被告嗎」。這2年來,因提起訴訟壓力大,不後悔提訴訟,這樣才可能把話在法庭上說清楚,請法官還公道。
青峰說,今天林暐哲說法,強調已把唱片及經紀合約給他,但是沒有「詞曲版權授權合約」,他要如何跟唱片公司等洽談,林暐哲是惡意中傷,「提告的是他、困擾的是我」、「詞曲我創作的,卻遭搶創作,希望明察,不要再有創作者受到跟我一樣的經歷」。
青峰母親為新公司哈里坤的登記負責人,她哭著說,公司實際由兒子經營,兒子創作出來的詞曲,林暐哲用搶的,太可惡了,「被他騙了10幾年」,為這件訴訟,每天都很痛苦,請法官做主還清白。青峰母子後來相擁哭泣。(編輯:方沛清)1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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