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值班台遭撞亡 警局爭取因公殉職最優撫卹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5日電)簡姓男子在貢寮偷貨車後駕車撞進基隆市警局八堵分駐所造成員警蘇昱鴻死亡,市警局指出,銓敘部雖審定蘇昱鴻非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市警局正向警政署爭取「因公殉職」最優撫卹。
基隆市警察局指出,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因公死亡」可區分為5種情事,銓敘部審定蘇昱鴻為「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執行前款以外之任務時,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死亡」,並非同法的「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
另外,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在執行勤務中殉職者,其撫卹金基數內涵依其所任職務最高等階年功俸最高俸級計算,並比照戰地殉職人員加發撫卹金。」
市警局表示,銓敘部雖審定蘇昱鴻為「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執行前款以外之任務時,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死亡」,但基隆市警局正向警政署爭取認定「因公殉職」,從優撫卹。
市警局指出,警政署「審查小組」會議先前決議,請基隆市警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市警局已於6月間再次函報,目前正由警政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若警政署最後認定為「因公殉職」,警政署須編列預算發放撫恤金。
市警局表示,依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5條規定,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發給遺族新台幣1200萬元至1400萬元,此辦法正進行修法提高慰問金額,將待行政院審議後發布,屆時再協助蘇員遺族申請。
媒體報導,若為「因公死亡」,撫恤金為本俸2萬1000元,給予180個月,共為378萬元;若為「因公殉職」,以年功俸則是用最高俸4萬6000元計算,給予240個月,共為1104萬元,兩者相差726萬元。
對此,基隆市警局表示,目前警政署尚未定案,還要等警政署定案後,才能確認最後可領到多少錢。
據指出,市警局已協助遺族辦理包含團體意外保險核定、代收奠儀、相關基金、救濟金、殮葬補助費等,粗估已有1800萬元,市警局也將積極協助家屬辦理後續事宜。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期待最終審議結果能夠符合民眾與基層員警的期待,若最終未能給予外界合理交代,不排除透過募款方式協助家屬獲得應有權益。(編輯:戴光育)1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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