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基隆選委會應依法行政 保護連署個資勿外洩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王朝鈺台北15日電)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正進行連署人名冊查對工作。中選會今天說,基隆市選委會不分專任、兼任都須依法行政,以維行政中立;並請基隆市選委會應保護連署人個資,不得因疏於注意而外洩。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總幹事張淵翔表示,基隆市選委會與中央選舉委員會在選舉、罷免工作一致,要以中立態度,依法行政精神受理及辦理各項選舉、罷免工作。
張淵翔說,有關提議人及連署人個人資料,基隆市選委會從第一階段受理到查對等都非常注重個資保密,唯依規定要郵寄查詢單部分,要請郵政機關也配合個資保密規定辦理。
公民團體「山海公民拆樑行動」發起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基隆市選委會8日已完成受理罷免領銜人戴璟安提出連署人名冊(計4萬3138人)正本和影本各1份,市選委會依法9日起展開查對作業。
基隆市選委會展開查對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查對時若有歧見,得寄送查詢單給當事人,中選會認為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覆逕予刪除,但基隆市選委會主張應刪除,今天將開會認定標準。
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過新聞稿表示,依公職選罷法第7條明文規定,立委、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的選舉、罷免,是由中選會依法主管並指揮監督地方選委會辦理,因此指揮監督地方選委會辦理選舉、罷免業務,是中選會法定職責所在。
中選會說,地方選委會自有遵照辦理的法定義務,外界或有指涉中選會介入或干涉等評論,顯然是對法律規定與實務運作未有明瞭所致。
中選會指出,有關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是否有偽造情事的查對事宜,中選會在民國109年12月1日以中選務字第1090027316號函復花蓮縣選委會,以及113年5月23日中選務字第1133150270號通函地方選委會的函文都已一再重申。
中選會表示,有關辦理連署人名冊查對,如發現連署人名冊有疑似代替簽名或蓋章情事,主辦選委會得依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16條規定,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
中選會說,主辦選委會應本於職權,綜合其他事實認定連署人名冊是否有偽造情事,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復或未於期限內回復查詢單,就作為連署人名冊予以刪除的事由。
中選會表示,辦理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查對作業工作人員講習時,已向各地選委會人員說明;過去如高雄市選委會在辦理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時,就寄送查詢單及查詢單回復情形處理,也是依相關法令辦理。
另外,中選會指出,基隆市選委會主委雖是由基隆市政府秘書長兼任,現任總幹事則由基隆市政府民政處長兼任,但基隆市選委會依法仍為中選會所屬機關,應受中選會的指揮監督,遵照法令辦理選務。
中選會說,基隆市選委會不分專任、兼任人員都必須依法行政,且應與各地選委會暨相關前例,採標準一致的作法,以維選務中立。
中選會表示,連署人名冊是連署人的個人資料,中選會請基隆市選委會應依法善盡個資保護之責,不得因疏於注意而外洩;並應尊重民主依法辦理選務,不可因差別待遇,而有妨礙選舉罷免權行使,以維選務一體。(編輯:蘇志宗)1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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