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軍委談共軍條令修訂:強化打仗增加處分
(中央社台北3日電)針對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2月間簽署的共軍新修訂3項條令中,就備戰打仗等方面作出新規範,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主管今天說,這次修訂著眼強化「練兵打仗思想」,重點優化戰時獎懲制度,增加違抗命令、訓練與實戰要求脫節等情況的處分。
中國官媒2月21日報導,習近平簽署命令,發布新修訂的中共解放軍「內務條令」、「紀律條令」、「隊列條令」(統稱「共同條令」),自4月1日起實施。解放軍報今天報導,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主管以「答記者問」名義,就上述3項新修訂條令的內容作上述表示。
這名主管說,上一代共同條令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進程中,在2018年4月發布試行。如今為「適應新的形勢任務要求」,中央軍委決定修訂共同條令。
他指出,共同條令的修訂包括4方面戰略考量:一、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始終保持「正確方向的政治需要」;二、聚焦「備戰打仗」,實現「建軍一百年奮鬥目標」的使命需要;三、適應改革重塑,融合貫通政策制度改革成果的形勢需要;四、應對「新情況新問題」,推進管理理念方式創新的時代需要。
這名主管針對備戰打仗方面的條文修訂說,習近平指「軍隊是要準備打仗的」。堅持把「戰鬥力標準」貫徹到軍隊各項建設和工作中,是中央軍委始終把握的「根本性全局性問題」。
他又說,共同條令作為中國軍隊建設的基本法規,這次修訂著眼強化各級「當兵打仗、帶兵打仗、練兵打仗」思想,充實完善具體措施,對相關內容進行了重點規範。
這名主管針對共同條令中,「紀律條令」對備戰打仗方面的修訂說,修訂重點是優化戰時獎懲制度,細化戰時功勳榮譽表彰項目、條件和權限;充實完善堅守戰位、密切協同、積極維護戰場秩序等作戰紀律內容,常備不懈、實戰實訓等戰備訓練紀律內容。
同時還增加不聽指揮、違抗命令、自行其是、脫離戰位和謀戰不深、備戰不實、訓練與實戰要求脫節等處分情形;並對戰時實施處分的權限和流程作出規範。(編輯:邱國強)1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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