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國土署:大巨蛋是否辦演唱會 北市府自行決定

2024/6/27 10:28(9/6 20:5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大巨蛋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大巨蛋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國土署今天表示,大巨蛋建築用途是體育館,而演唱會是屬於活動性質,台北小巨蛋、高雄巨蛋都是體育場館、也都曾開演唱會。大巨蛋是否能開演唱會,請北市府應負起責任,依權責自行決定。

歌手周杰倫稱已將8月空下來,有意在大巨蛋開唱,台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指出,將依議會決議發文給內政部,確認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是否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若內政部函示與民國106年相同,就會請遠雄依使照註記委託專業機構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針對台北市政府與議會爭議,大巨蛋是否可以舉辦大型演唱會等活動,今天要再次重申,內政部立場從未改變,台北市政府應依據內政部105年及106年的函釋,由台北市政府依權責自行決定。

國土署提到,大巨蛋的建築物用途是「體育館」,不屬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章第2節節名列舉的電影院、戲院、演藝場、集會堂,不適用第2節規定,內政部105年、106年已清楚函釋,也就是說,體育館不需檢討爭議中的第127條規定。

國土署指出,至於演唱會是屬於「活動性質」,不需屬專有的建築物用途,國內各大體育場館如台北小巨蛋、台大體育館、高雄巨蛋等都是體育場館,也都曾舉辦演唱會。

國土署強調,這些大型活動都需由主辦單位擬定活動安全工作計畫,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由地方政府審查核准。因此,請台北市政府應負起責任,內政部對於大巨蛋舉辦活動的立場,就是依據105年及106年函釋,從未改變。(編輯:張若瑤)11306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大巨蛋可否開唱 內政部:北市府依主管權責自行決定
172.30.142.73